- 索引号:370481/2021-00046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张汪镇
- 成文时间:2020年12月20日
- 公文种类:
- 发文字号:无
张汪镇社会治理网格员考核办法(试行)
张汪镇社会治理网格员考核办法(试行)
为健全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网格员管理考核,提升我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按照《滕州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标
进一步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效能,充分调动村级网格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精于服务、作风过硬队伍,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推动“平安张汪”建设。
二、考核对象
全镇各村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
三、考核内容
(一)基础信息采集更新(30分)。及时做好网格内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信息采集,并录入滕州市社会治理指挥平台,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每月每名网格员采集更新有效信息不低于60条;少录或信息录入不全、误录的,每条扣0.5分,扣完为止。网格员对网格内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出租屋租户、涉稳重点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青少年、参与邪教人员等情况做到“一口清”,不熟知的每发现1次扣2分。
(二)事项巡查报处(50分)。实行一日双巡制度,网格员每日进行两次巡查,及时排查和上报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生态环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行为,及时将相关情况录入上报。每月采集上报有效信息不低于60条,每月少报1条扣2分;事项未按规定流转办理的,每起扣1分;属于网格员自行办理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报送的事项需同步上传基本描述、地理位置、现场照片或视频、服务对象联系方式等信息,信息不全的,每条扣0.5分。
(三)手持终端登录率(10分)。每天按时登录社会治理指挥平台手持终端,登录率不低于100%(正常工作日),每少登录1天扣1分,扣完为止。
(四)回访调查(10分)。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将不定期对网格员处理事项进行抽查,通过电话回访、部门比对等方式对网格员上报的基础信息和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核查,每发现1条不完善信息扣0.2分,每发现1条虚假信息扣5分,扣完为止。
(五)减分指标。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每月根据市级推送的市长信箱、8012345热线电话等途径,进行信息倒查,对安全、稳定类信息辖区内网格员未做到应报尽报或未及时上报的,一般信息漏报每条扣1分;重大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视情每条扣5至10分。
重大信息指发生群体性事件、重点人员漏管失控(赴省进京非访、集访和造成恶劣影响)、恶性刑事案件、安全生产事故、涉恐涉爆等重大案(事)件。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百分制,年终以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日常统计数据为依据,日常考核占60%,综合评价占40%。
(一)日常考核
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每季度对所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网格员手机终端登录、巡查轨迹、信息采集、事件上报办理等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二)综合评价
党总支对辖区网格员日常工作完成情况提出初评意见,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结合动态考核和年终群众满意度测评,对网格员进行综合得分。
五、考核结果应用
根据考核结果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作为网格员绩效报酬发放、评先表彰、奖惩兑现的重要依据。
1、绩效报酬每月200元(其中市、镇两级各承担50%),按年度进行兑付。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得分在100-90分的为优秀,全额发放绩效报酬;得分在89-80分的为合格,发放绩效报酬的80%;得分在79-70分为基本合格,发放绩效报酬的60%;得分在6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再发放绩效。
2、评选“优秀网格员”。按照日常考核结果,每季度开展一次优秀网格员评选表彰。在网格员工作例会上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并给予表彰奖励。
3、推荐优秀网格事项办理工单。每月评选工单事项填报规范、处置及时无超期、办理流程清晰、网格员结案质量高的优秀网格事项案例,推荐到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参加全市评选,对获得全市优秀办理事项的,每件给予100元奖励。
4、实行末位淘汰制。对网格服务管理工作不力、考核排名后三位的网格员进行全镇通报批评,不再发放本季度绩效报酬;对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的网格员,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扣罚基础报酬的20%;对连续三次(含三次)处于后三位且得分低于70分的网格员,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不宜担任村两委干部的,由村委会给予调整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