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370481/2021-00004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羊庄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2021年01月01日
- 公文种类:
- 发文字号:无
羊庄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及明确各部门应急管理职责的通知
各党总支、村,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全面提升全镇应对突发事件的效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机构设置情况和工作需要,镇党委政府决定调整羊庄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秦磊磊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满 伟 人大主席
王维凯 党委副书记
蔡大旗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 瑞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祥君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甘久岩 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办公室主任
李彦颉 党委委员
龙厚立 党委委员、统战科长
李永立 副镇长
陈克法 副镇长
洪继才 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
褚 猛 宣传文化旅游办公室副主任
狄 冉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吴培营 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刘志远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李忠梅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正鑫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刘存杰 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王 斌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王金龙 羊庄派出所所长
成 员:孙彦固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李 蒙 纪委副书记
李德诚 督查考核室主任
王娟娟 宣传信息室主任
罗贤民 文旅科体室主任
马 军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三产服务办主任
宋海涛 重点项目办主任
马西相 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生态环保办主任
王玉峰 规划建设室主任
王 申 道路建设站站长
陈 斐 城管执法办主任、环卫一体化办公室主任
秦 鹏 林果站站长
胡安亚 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朱亚民 应急保障室主任
杨 永 应急管理室主任
李士春 社会保障所所长
李明洋 统一战线办公室主任
张 雯 卫生健康办公室主任
张 强 民政科科长
张开华 退役军人事务中心主任
王德法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农业农村办主任
魏 永 畜牧站站长
韦德麒 农机站站长
黄启江 水务工作室主任
王允太 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王健恒 武装部副部长
黄友广 派出所指导员
郑大勇 财政所所长
王勉衡 羊庄教育联区主任
刘东方 司法所所长
姜卫强 自然资源所所长
马召海 交管所所长
高 飞 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
夏学勤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 磊 供销社主任
商浩楠 邮政局长
李呈祥 联通公司主任
贺兴涛 广播电视站站长
郭启宏 供电所所长
李运龙 卫生院院长
梁殿峰 木石交警中队中队长
庞 振 洪村党总支书记
薛士海 南塘党总支书记
陈庆羽 坡里党总支书记
刘 军 宋屯党总支书记
张 伟 陶山党总支书记
郭晓庆 土城党总支书记
朱延领 薛河党总支书记
苗运龙 羊庄党总支书记
孔 振 庄里党总支书记
王 伟 赵庄党总支书记
二、主要职责:
(一)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研究确定镇级应对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指导全镇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明确各部门应急管理职责和任务,形成统筹安排、协调一致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3、组织编制、修改、审定、发布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
4、整合全镇各专项突发事件处置资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协调;宣布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相关应急响应。
5、研究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当突发事件超出我镇处置能力时,按程序请求上级政府支援。
(二)办事机构职责
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蔡大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培营、狄冉、王金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镇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及时上传和下达,镇应急救援领导组的指令传达,协调联系领导组成员和各应急工作组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1、负责接收处理全镇突发事件的报警,及时为镇领导提供信息。
2、协助镇领导对突发事件进行统一组织、协调;调度镇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3、对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根据镇应急指挥部决定,发布预警信息,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滕州市政府。
4、定期组织修订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审定各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练工作。
5、负责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信息网络系统。
6、维护指挥平台,保证正常运转;发生突发事件时,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和指挥场所。
7、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职责
1、协助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做好应急管理工作。2、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3、负责镇机关安全生产管理。
(二)组织人事办公室职责
1、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作为职权范围内干部的考察、考核、调配工作的依据,做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2、编制管理和调配等工作,充实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人员配备。
(三)宣传文化旅游办公室职责
1、强化应急、安全导向,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创设良好安全氛围。2、负责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含网吧)及设施的安全监管,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职责
1、负责管理、指导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辖区内服务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内大型商场、市场、超市、宾馆、酒店、娱乐服务业、中介机构等行业实施安全监督、检查。2、指导辖区内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内重点项目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3、组织参加安全管理培训和特种作业培训,及时上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4、组织查处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含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5、负责编制《石油天然气储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生态环境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公共环境安全,负责各种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监管,对非法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行为予以查处,打击取缔土小企业。2、负责编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突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六)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职责
(1)规划建设室
1、负责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民建队的安全资格审查。负责打击职责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等开工手续或手续不全擅自施工,施工单位无资质、超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2、负责在建工程、危房的安全检查、监督。3、负责在建工程塔吊、工棚等建筑机械设备安全设施检查等工作。4、负责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监督管理和民建队安全资格培训。5、负责辖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6、负责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行为。7、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非法行为的查处。8、负责编制《燃气、供热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工程建设及城市设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道路建设站
1、负责监督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路工程及从业单位(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验检测、安全评价)实施安全监督管理。2、负责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及道路养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3、负责依法查处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非法行为
(3)城管执法办
负责辖区公共设施、户外广告、临时摊点等的安全监管及排查,全镇环卫方面的安全监管。
(4)林果站
1、负责森林防火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防范森林火灾的措施和对策;指导、监督森林公园、有林风景区(点)和其他涉林经营管理单位及个人落实防火措施。2、负责所属林场或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防火、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3、负责编制《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镇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2、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镇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起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镇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镇总体应急预案,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等安全生产事故类应急预案和地震、防台风、气象灾害、自然灾害救助、等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4、组织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镇党委、政府组织并参与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应急保障室
1、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协调全镇应急救援队伍,衔接民兵应急排参与应急救援工作。2、协调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3、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自然灾害受灾生活救助、自然灾害受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等工作。
(2)应急管理室
1、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名义实施行政处罚。2、负责组织定期执法检查、节假日、专项检查等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依照职责开展打非治违工作。3、依法组织一般事故及举报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4、依法配合市应急管理局查处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擅自进行建设的,以及非煤矿山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或安全生产许可失效擅自进行开采活动的行为。
(八)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保障所)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伤保险等法规。2、指导、督促企业、单位签订用工合同。3、深入作好工伤等安全生产保险工作。4、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矛盾、纠纷化解。
(九)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民政科)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属单位、各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做好消防设备、应急演练等工作,配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
(十)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责
(1)农业农村办
1、负责农业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负责农药、鼠药经营标识、质量监管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
(2)畜牧站
负责牲畜禽类瘟疫防控工作。
(3)农机站
负责农业机械安全工作。
(4)水务工作室
1、负责饮水工程安全工作。2、负责防汛工作、水资源开发保护、水文地质勘探、供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安全监管指导。3、负责职责范围内水利建设工程的打非治违工作。4、负责编制《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抗旱应急预案》。
(十一)综合治理中心职责
发挥牵头抓总协调作用,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十二)武装部职责
负责镇整体应急救援工作,统筹镇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统一指挥全镇应急救援队伍,协调组织民兵预备役力量,参加重大事故的救援工作。
(十三)财政所主要职责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的预算安排、支出和监督管理。
(十四)派出所职责
1、负责民用爆破物的公共安全管理,公共聚集场所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2、负责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检查工作,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对“三合一”建筑火灾隐患进行整治,依法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3、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对未经许可购买、运输剧毒化学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非法行为予以查处。4、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和烟火燃放安全管理,负责查处取缔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及非法燃放等行为。5、负责大型集会活动安全工作。6组织查处未经许可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或者从事爆破作业的行为。7、负责制定火灾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负责对工作中发现或相关部门移交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矿山违规生产、作业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矿山开采中涉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使用、储存爆炸物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9、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管理案件。10、负责编制《民用爆炸物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五)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职责
1、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设置和户外广告宣传活动的现场勘验和初审;2、依照法律参与联合执法,行政执法,杜绝责任事故。3、取缔和打击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违法行为。4、负责编制《强降雨雪天气、道路结冰应急预案》。
(十六)市场监督管理所职责
1、负责对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的企业登记把关;2、负责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单位;3、负责各类市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4、负责取缔马路市场;5、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等非法行为。6、负责职责范围内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非法行为的查处。7、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依法上报重大食品安全信息。7、负责药品(医疗机构制剂)、医疗器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配制)、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规范。8、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化妆品卫生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9、负责编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七)自然资源所职责
1、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规范矿山开采秩序。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订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3、配合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对政府决定关闭的矿山企业,按规定及时注销采矿许可证。4、负责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十八)联合学区职责
1、负责学校、幼儿园的校舍、设施和学校集体活动及饮食卫生等安全管理;2、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和应急疏散、救援演练;3、上报取缔非法幼儿园;4、负责督促指导学校教育学生不得乘坐未取得校车标牌的非法接送学生车辆,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5、上报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行为。6、负责编制《学校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九)卫生院职责
1、负责全镇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2、组织指导全镇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和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3、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职业病防治建设,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4、负责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流行瘟疫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全镇重要活动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5、负责镇卫生站所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交警中队主要职责
1、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2、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3、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指标,并组织实施。4、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情况。5、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检查。6、依法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7、负责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监管,监督检查大型客、货运输车辆行驶记录仪、GPS定位系统安装使用情况。8、负责编制《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二十一)交管所主要职责
1、负责交通运输(公路、道路运输、客运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监督客运及危化运输车辆按照规定安装行驶记录仪和GPS定位系统,负责车站(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对烟花爆竹装运、临时存放等环节的非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3、负责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工具及相关人员资格非法行为的查处。4、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货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运输活动等非法行为
(二十二)供电站主要职责
1、负责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用电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2、组织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组织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诊断、评估和评价。3、负责编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二十三)邮政局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线路、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依法查处通过寄递渠道收寄危险化学品的非法行为。
(二十三)广播站、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线路、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二十四)各党总支、村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培养全体村民“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风尚。加强安全常识宣传,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理知识。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的危害,灌输正确的生存价值观,提高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的意识。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予以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3、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安全管理台账和辖区内危险道路、公众聚集场所(学校、老年活动室等)、水库、塘坝、建筑工地、锅炉房、变压器、年久架空线路、废弃厂房民房、三不明罐体等危险场所、危险设施设备安全档案,并随时了解变动情况,及时登记上报。4、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督促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向镇安委会上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和工作动态信息。5、每月对辖区进行一次非法生产行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开采矿山、碎石、洗沙等)摸排,并及时向镇安委会反馈信息;积极配合各主管部门打击非法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对已打击处理的非法生产户定期进行跟踪检查,防止死灰复燃。6、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