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99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9月2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9月26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2年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滕环罚字[2022]17号)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2年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滕环罚字[2022]17号)

企业名称行政处罚案由处罚依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决定书文号决定金额(万元)
滕州海川油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91370481MA3QUA0T4P滕环罚字〔2022〕17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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