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05253
- 主题分类:枣庄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18年05月0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5月09日
- 标 题:2018年度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枣庄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14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改善农村水环境,整治农村水污染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18年度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枣庄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14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改善农村水环境,整治农村水污染的提案)
关于枣庄市政协第102146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尊敬的孙勇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改善农村水环境,整治农村水污染的建议”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们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承办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5516617 2018年5月8日
关于枣庄市政协第102146号提案的
办理情况
尊敬的孙勇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水环境,整治农村水污染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市政府转批我局后,市环保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滕州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循序渐进的开展中,2015年,滕州申请中央资金5000余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此项目共涉及14个镇街,56个行政村(居),目前已全部建成。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正在建设中。由于农村住宅较为分散,人口密度略低,污水量较小且不集中排放,滕州根据每个村庄的现场勘查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氧化塘、生态土壤渗透滤床、氧化桶和一体化处理设备等不同处理工艺用于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并且建有污水排放基础设施的连片村庄,可根据村庄现有基础,铺设暗管或明渠,采取合流制收集污水;对于新农村社区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单独收集和输送,在社区的边缘处设置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对于比较分散的村庄宜采取周边村庄联合建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将消除或减少整治村庄“脏、乱、差”问题以及由此导致的健康问题,改善农村污水横流的现象,提高了农村生活环境质量。
二、下步措施
(一)扩大整治范围,逐步实现村村不流污水。“十三五”期间,滕州将开展南水北调沿线、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及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汇水区范围内10个镇100个村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项目,通过“抓点、带线、促面”不断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将镇驻地村庄及农村社区整治作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方式,集中资金投入一批,见效一批,解决本市镇驻地村庄及农村社区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确保和扩大惠民的政策效果。
(二)加强整治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落实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管理主体,建立完善设施资产登记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落实运行维护经费,完善运行维护资金投入机制,采取各级财政补助、“谁受益,谁出资,谁服务,谁收费”的产业化运营法则,通过建立完善补偿机制、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等筹措办法,确保运行维护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统筹安排设施管护队伍建设,落实人员和经费,提高管护人员业务水平;建立监测制度,对设施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强化对设施日常运行的监督检查。
(三)加大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环境意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导是政府,主体是农民。要改变农民长期形成的不良生产、生活习惯,充分调动群众的主体性,需要长期的宣传、教育、引导和管理。一是做到面对面宣传。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教育工作、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由镇村干部逐户上门与农民进行面对面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并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农户污水收集处理,培养良好习惯;二是坚持全方位覆盖。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广播、手机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教授相关知识,推介典型经验,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三是开展集中式活动。定期组织村民参加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努力营造大家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四是注重青少年教育。在中小学要加强对青少年环境卫生意识的培养,并通过“小手牵大手”,带动家长更好的遵守卫生习惯。
再次感谢您们对环保工作的关注,请您们继续监督滕州的环保工作,提出更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市党政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单位领导签字:
责任承办人签字:
提案人对办复结果的意见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