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83
- 主题分类:会议图解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1年10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10月20日
- 标 题:【议题解读】消防重点工作情况(20211019)
- 效力状态:有效
【议题解读】消防重点工作情况(20211019)
消防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1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落实《消防法》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切实认清肩负的责任,始终坚持把消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确保我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要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市消安委下发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指导意见(试行)》,抓紧成立镇街消防安全委员会并实体化运作,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镇街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一线推动,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困难问题,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抓出成效。
二要强化监管,形成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现状与形势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和整治标准,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检查、同考评,督促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要制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采取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督导等方式,凝聚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要强化督导,落实奖惩。各有关部门、各镇街要将消防安全重点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和行业督查范围,实时开展跟踪问效。对重点工作开展不力、火灾多发的辖区和部门负责人,市政府将随时进行约谈;凡因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到位,发生较大火灾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一律严查到底、严肃处理,确保全市安全稳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