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370481/2021-00035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1年02月05日
- 公文种类:
- 发文字号:无
【文字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 》
一、起草背景
2020 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坚持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持了持续稳定的态势。2021年2月7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将下达202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控制目标,通报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二、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依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应急局成立专门起草班子,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了起草。文件起草之后,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最终形成了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市政府确定202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为: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十三五”期间平均数以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控制在“十三五”期间平均数以内。并进一步分解了各镇街、各部门控制指标任务。
市委、市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市安委会办公室按照《滕州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滕发〔2017〕48号)和《关于实施生产安全事故个案通报的意见》(滕安发〔2014〕1号)的要求,对各镇街、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进行督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