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10876
- 主题分类:政策措施
- 发布机构:人社局
- 成文时间:2019年11月2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11月29日
- 标 题:关于变更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发放银行账户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变更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发放银行账户的通知
各镇(街)人社所、有关银行、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根据《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3号)、《关于变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银行账户的通知》(滕人社发[2017]11号)文件要求,为加快社会保障卡发放使用进度,扩展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促进金融服务民生,方便人民群众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和金融服务,滕州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发放银行账户调整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为了保证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变更发放银行账户的时间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从2019年11月起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二、注意事项
(1)养老金发放时间不变,待遇领取人员可按原存取款习惯到银行办理业务,并且社会保障卡可以在就近的银行进行跨行领取,每月前两笔取款没有跨行手续费。
(2)养老金代发银行为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使用社会保障卡后不再配发存折。有对账需求的待遇领取人员可向发卡银行申请对账簿,对账簿仅用于个人对账,不能代替社会保障卡使用,账户余额以社会保障卡余额为准。
(3)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就近发卡银行网点测试是否能正常使用,未激活或密码遗忘等问题银行可立即处理。
(4)待遇领取人员未办理社保卡的,请携带身份证到各镇街人社所维护个人信息后申办。社保卡遗失的可到发卡银行挂失补卡,具体银行网点见附件。
遗失或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人员,请关注“滕州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在“网上服务——社保卡办卡查询”中查询办卡进度和领卡情况。
(5)由于社会保障卡上印刷有个人照片等信息,每张卡片需要单独制作,卡片遗失后补办流程相对较长,但不影响养老金发放至社会保障卡,补办后可正常领取,因此请妥善保管卡片。
(6)领取待遇人员如有移居外地等其他特殊情况,请及时与人社局联系,人社局会妥善处理,不会影响养老金的发放。
(7)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请做好系统测试,确保相关功能可正常使用,并配合人社局做好相关业务的咨询和答疑工作。
人社局咨询电话:0632-5502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