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04889
- 主题分类:枣庄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人社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5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5月30日
- 标 题:2019年度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枣庄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33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打击恶意拖欠工程款行为的建议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19年度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枣庄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33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打击恶意拖欠工程款行为的建议提案)
尊敬的甘宜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打击恶意拖欠工程款行为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滕州市政府制定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分工,建立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着眼“早动手、早处理”,多次召开滕州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力争尽可能将欠薪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职能部门签订了《治欠保支承诺书》,按照各自分工,实行分类监管,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财政引导、司法调解、信访分流等职能作用,按照滕州市级200万元、镇街20万元的标准建立了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用于先行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为农民工维权提供基本保障。
(二)完善监管网络,健全防控机制。一是完善信息监测和预警制度。发挥镇街基层平台作用,对辖区用人单位进行动态监管,及时了解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权益维护的工作动态,掌握劳动关系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重点从“清欠为主”向“预防为主、防控结合”转变。二是建立日常巡查目标管理制度。结合“权限下放”和“两网化”工作,强化综合执法监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反映问题、处理问题,形成了市、镇街联动的工资支付监管网络。三是健全欠薪案件帮包查处机制。实行在建项目全员帮包,对农民工欠薪案件实行全天候、亲情化接访,对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限时办结,建立完善了快立案、快查处、快办结的快速反应机制,2018年以来,滕州市共检查用人单位540户次,受理劳动监察举报投诉案件147起,其中拖欠工资案件90起,追发社保费和工资800余万元,6起国务院大督查案件、4起省政府督导案件均在3日内限时办结,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执法。一是着力开展建筑领域摸底排查。住建、建工、人社、公安等部门先后组织开展建筑领域信访隐患摸底排查2次,对滕州市辖区内51个在建项目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督导项目工地签订《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要求建筑企业直接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督促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约谈项目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并由行业主管部门持续跟进,确保解决问题。二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自2018年11月起,由滕州市政府统一部署,成立了滕州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小组,13个部门联合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先后印发《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明白纸等宣传单1万份,对91家用人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涉及农民工2.8万人,清理拖欠工资216万元,其中建筑领域204万元。
(四)加大惩戒力度,强化宣传引导。一是加大惩戒力度。对福峰建筑等19家违法企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公示;对发生群体上访事件的大力建安公司、滕国建设两家公司,在枣庄市诚信平台扣分,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对无拖欠上访的建工集团、华东建设等8家施工企业,上报枣庄市给予激励。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先后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题执法宣传活动,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迎五一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月”等专项活动,向全社会公布24小时欠薪投诉电话,畅通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绿色通道,不断增强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您的建议,结合目前治欠保支工作开展的实际,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制定切实可行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规划,切实加强面对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清欠工作,向社会公布欠薪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和咨询服务台,定期向社会公布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培养和推介依法用工的模范企业,不断巩固和扩大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宣传阵地。
(二)完善各项制度,推动治欠保支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制定完善农民工治欠保支各项相关政策,滕州人社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察执法,发现其他领域的欠薪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责任单位,妥善处理。继续整顿和规范劳务市场,积极鼓励有资质、重合同、守信用的劳务企业参与建筑市场的竞争,严格劳动合同制度,明确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兑现。
(三)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约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人社、公安、检察部门积极做好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依法公示违法企业信息,加快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社会评价机制。
(四)注重源头治理,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用工行为。住建、人社、公安等执法部门将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基层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追究责任,针对每年在大的节假日前会出现大量民工“讨薪”的实际情况,注重源头治理,将矛盾解决在萌芽阶段,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欠薪案件的发生。
我们将以这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按照上级要求,稳中求进,开拓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打击恶意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着力整治劳动保障领域突出违法问题,积极推进“两网化”管理,扎实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努力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推进职工幸福指数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