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微山湖湿地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
(一)名称:综合室。(0632-2610567)
职责:负责日常管理以及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外部联络工作;负责制定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务接待、重大活动安排及重大活动的督促、检查、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车辆、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公开、机关效能、政风行风、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会等工作;负责景区荣誉对接、申报、争取工作。
(二)名称:生态管理室。(0632-2610105)
职责:参与拟订湿地生态保护总体规划,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湿地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管理,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恢复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湿地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环境应急处置和生态环境统计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生物入侵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指导和推动生态环保项目发展;负责有关环境和生态规划项目的统筹和申报。
(三)名称:旅游规划发展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室”牌子)。(0632-2617788)
职责:根据全市湿地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规划编制要求,监督和指导微山湖红荷湿地的规划建设。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对湿地批复后的规划建设项目实行批后跟踪管理,做好后续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管;承担组织景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报建、建设工程上报的初步审批把关;承担对湿地已建项目及各项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积极对接和争取国家省市各级扶持资金;具体承担滕州微山湖湿地景区内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