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公安局简介
滕州市公安局是滕州市人民政府下设的主管全市治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市局机关设有科室所队,在各镇街设有派出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和措施;领导、监督和检查本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式,制定对策,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和重要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向本局所属单位传达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并督促检查落实。
(三)指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刑事、治安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法打击经济犯罪,依法进行治安管理工作,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做好食、药、环等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协调侦查、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
(四)指导、监督承担本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地居留、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
(六)组织、指导本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指导、监督对本市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九)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等场所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工作。
(十一)做好警卫任务和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森林警察大队做好林业公安保卫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本市公安机关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
(十三)研究制定加强本市公安科技、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本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十五)研究制定本市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优抚表彰和公安宣传方案并组织落实;按照规定权限管理机构、编制、警衔和干部人事工作。
(十六)研究制定本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警务督察工作;查处违纪案件。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1.山东省滕州市塔寺北路775号(滕州市公安局)
2.山东省滕州市塔寺北路775号(滕州市公安局图像研判中心)
3.山东省滕州市龙泉南路龙泉消防救援站院内(滕州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
4.山东省滕州市北辛中路政务服务中心1楼西侧B133/B135/B136窗口(户政窗口)
5.山东省滕州市北辛中路政务服务中心1楼西侧B138/B144窗口(出入境窗口)
6.山东省滕州市北辛中路政务服务中心1楼西侧B134窗口(治安大队窗口)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方式:电话:0632-5545519
邮箱:tzsgajadmin@zz.shandong.cn
传真: 0632-5545500